自《關于進一步完善分時電價機制的通知》(發改價格〔2021〕1093號)印發以來,全國各地結合實際,優化分時電價政策。當前,隨著電力市場化改革逐漸深化,我國新能源裝機規模不斷擴大,電力消費結構加快變化,用電負荷呈現冬夏“雙高峰”特性,電力生產側與消費側雙向大幅波動。進一步完善分時電價機制,能夠更好地刺激和鼓勵用戶移峰填谷、優化用電方式,確保電力供應平穩,同時還能推動儲能市場的發展壯大,對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具有積極意義。
北極星售電網梳理了全國各地涉及工商業用戶的分時電價機制,形成全國分時電價全景圖,并加以分析,以饗讀者。
分時段劃分情況
全國來看,分時電價時段劃分為:尖峰、高峰、平段、低谷、深谷共5個時段。甘肅、寧夏、貴州未劃分尖峰時段,執行深谷電價的僅有山東一省。值得注意的是,上海針對一般工商業及其他單一制用電,全年只分為兩個時段:高峰時段:6:00-22:00;低谷時段:22:00-次日6:00。
尖峰時段:絕大部分地區的尖峰電價執行都體現了季節性的特點,一般是夏季7月和8月,冬季1月和12月執行尖峰電價。山東全年四個季節都執行尖峰電價,季節不同,尖峰時段不同。安徽利用氣溫判斷是否執行尖峰電價,當日最低溫度≤-5℃或最高溫度≥36℃開始執行尖峰電價,符合條件時,系統會對該執行分時電價的工商業用戶按每天高峰時段產生的電量計收尖峰電價電費。
廣東、深圳、江蘇采取固定月份和氣溫兩種方式判斷。整體來看,夏季尖峰時段集中分布在18:00-21:00,冬季尖峰時段集中分布在16:00-19:00。另外,廣西2022年7-9月暫停實施尖峰電價機制,原因是2022年以來廣西各流域來水偏好,電力供應緊張局面得到一定緩解,2022年12月和后續年份視電力調度預測、新能源消納變化等情況再靈活調整尖峰電價實施時間。
高峰時段:高峰時段主要集中在8:00-12:00,14:00-22:00,其中在18:00-20:00的地區最多。高峰時段設置為8小時的居多,蒙西高峰時段時長較短,為4小時。
低谷時段:除山東和蒙西外,夜間23時-次日7時,是被大多數地區設置為低谷時段最密集的時間。山東和蒙西在此區間平時段較多。谷段時間在8小時的居多,浙江低谷時段最長,為12小時。蒙西電網低谷時段最短,為5小時。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寧夏、甘肅、青海的低谷時段全部設置在白天。
注:數據均為人工整理,如有錯誤,歡迎指正。另福建和云南是征求意見稿,不列入分析。
峰谷電價浮動情況
尖峰電價:總體來看,絕大部分地區的尖峰電價是在高峰電價的基礎上上浮20%,部分地區,如廣東、上海、遼寧的尖峰電價是在高峰電價的基礎上上浮25%。山東、湖北尖峰電價均是以平段電價為基礎進行上浮。其中山東尖峰電價上浮100%,即為平段電價的2倍,湖北1、7、8、12月的尖峰電價浮動比例為2,其他月份尖峰電價浮動比例仍按原來的1.8執行。安徽尖峰電價是在當日高峰時段電價基礎上每千瓦時上浮0.072元。
高峰電價:高峰電價與平段電價的比例在1.17-1.813之間(即高峰電價上浮17%-81.3%之間)。其中上海一般工商業及其他單一制用電的高峰電價上浮比例相較其他地區較小,上海一般工商業及其他兩部制、大工業兩部制高峰電價在冬季(1、12月)和夏季(7、8、9月)上浮比例較高,排在全國第二位置,僅次于安徽冬季和夏季的浮動比例。貴州、寧夏、蒙東、吉林、遼寧、黑龍江、甘肅、陜西(農業/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廣西、江西、天津、冀北、浙江大工業其他季節的高峰電價上浮比例均為50%。戶用儲能
低谷電價:全國來看,低谷電價與平段電價的比例在0.3-0.79之間戶用儲能(即低谷電價較平段下浮21%-70%之間)。其中山東和河北電網的下浮比例最 大,達到70%,山東還設置深谷電價,深谷電價下降90%。蒙西大風季(1-5月、9-12月)谷電價格下浮比例最小,在平段價格的基礎上下浮21%,小風季下浮53%。冀北電網、江西、廣西、陜西(農業/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甘肅、黑龍江、吉林、遼寧、蒙東、寧夏、貴州和上海一般工商業及其他兩部制、大工業兩部制其他月份用電的谷段電價均下浮50%。
寧夏發改委2023年1月4日發布通知優化峰谷分時電價機制,調整農業生產用電峰平谷時段。戶用儲能供暖期,執行清潔供暖電價工商業用電繼續執行谷段延長2小時政策,延長2小時對應電量按照平段用電量2/8比例折算(直接進入市場的清潔供暖工商業用戶峰平谷時段參照電網企業代理購電),并按谷段平均電價執行,谷段輸配電價按50%執行。另外通知還稱,建立分時電價動態調整機制,將根據電力系統用電負荷或凈負荷特性變化、新能源消納等情況,適時調整目錄分時電價時段劃分、浮動比例、執行范圍。
注:表中浙江的峰谷比為測算值。
根據浙江省發改委印發《關于進一步完善我省分時電價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浙江省系統峰谷差屬于全國最高的省份之一,最 大峰谷差率超50%。因此,考慮系統峰谷差率大和大工業電價用戶峰谷用電量比例等因素,浙江于2021年10月15日起分別提高大工業尖峰電價每千瓦時5.6分、高峰電價每千瓦時6分,降低低谷電價每千瓦時6.38分。
實行分時電價,企業能節省多少成本?
執行分時電價,能夠鼓勵電力用戶完善生產計劃、引導科學用電,從而達到促進新能源消納,保障電力系統安全穩定經濟運行的作用。執行分時電價能為用戶節省多少成本?一起來看下面的例子。
江西于2022年12月1日起執行新的分時電價標準,方大萍安鋼鐵加強錯峰生產管理,轉移尖峰和高峰時段的用電負荷,據了解,2022年12月份以來,尖峰和高峰時段用電量相比平時約減少了1%~2%,期間每天社會用量少使用約6萬度。
廣西2022年4月1日市場化用戶執行分時電價后,2022年6月有5%的電量從高峰時段移至低谷時段,峰、平、谷各段電量比例為0.9:1:1.02。2022年二季度鋼鐵、鐵合金、水泥、金屬制品、陶瓷制造、造紙、玻璃制造等行業執行后用電成本明顯下降,尤其鋼鐵、鐵合金、水泥三大行業,移峰填谷效果顯著,高峰時段分別有16.37%、18%、16.92%的電量向其他時段轉移。另外,執行分時電價機制之后,汽車制造、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制造、醫藥制造等行業參與移峰填谷的積極性明顯提高。
新疆執行分時電價之后,博樂市鑫博源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產車間主動響應錯避峰用電,4條生產線全部實行錯峰用電。該公司工作人員表示,采取錯峰用電,對企業生產經營沒有影響,企業用電量需求較大,低谷低電價節省的電費一年約30萬元。